关于印发焦作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焦价调办〔201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经焦作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现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工作,具体负责日用消费品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分析,组织开展市场价格监管检查,取消不合理收费、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制定并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方案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方案,争取资金扶持农产品生产流通项目等等。 市财政局:负责筹备各类临时价格补贴以及扶持农产品生产流通、支持储备企业等财政专项资金。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肉菜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和投放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市重要商品供应应急预案,加快农产品批零售市场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加强流通领域的重要商品安全监测。市统计局:负责全市消费价格总水平的监测分析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牵头组织制定并落实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市民政局:负责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牵头组织制定并落实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大中专院校、高中、初中等在校家庭困难学生生活保障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确保全市水、气、热的稳定供应等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全市煤电油气运和化肥等稳定供应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全市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检查。 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市场秩序稳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击扰乱市场行为。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农业生产、保障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加强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的安全检测,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特别是生产基地建设。 市畜牧局:负责扶持畜产品企业生产、保障重要畜产品市场供应,加强畜产品质量的安全检测。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监管全市粮油的稳定工作,做好粮油储备调控和安全监测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全市稳定物价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物价问题,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各成员单位应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时间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情况,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应随时上报。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代章)(完)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