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
焦发改社会〔2011〕683号 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办理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的请示》(焦二医字〔2011〕68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医疗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市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同意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 请据此抓紧开展土地征用、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调研论证、环境影响评价、资金筹措等项目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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