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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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发改农经〔2012〕485号 沁阳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 你市《关于呈报2012年沁阳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沁发改〔2012〕80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编制的沁阳市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内容 基本口粮田建设357亩,修建60立方米蓄水池3座,整修田间道路1000米;农村能源:太阳能150座,沼气池20座,节柴灶150台;就业培训:对退耕还林所涉及村庄的200名农民进行果树、蔬菜、药材、养殖、食用菌种及外出就业等技能培训。生态移民:移民6户26人;后续产业1800亩,其中低效林改造500亩、特色经济林300亩、中幼林抚育1000亩。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221.3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7.1万元,群众投资投劳及自筹144.26万元。 四、项目实施及管理 各项工程建设要按照批准的标准、规模和内容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质量保证、检查验收等制度,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望接文后,抓紧落实配套资金,尽快组织施工队伍建设,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焦作市发改委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农业局 焦作市林业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