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林业局 |
焦发改农经〔2012〕489号 马村区发改委、财政局、农林水利局: 你区上报的《马村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2012年度实施方案的请示》(马发改〔2012〕26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编制的马村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2012年度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内容 后续工程3000亩、特色经济林2000亩,低质低效林建设项目1000亩。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125.43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80万元,农民投劳折资45.43万元。 四、项目实施及管理 各项工程建设要按照批准的标准、规模和内容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质量保证、检查验收等制度,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望接文后,尽快组织施工队伍建设,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焦作市发改委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林业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