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锂离子电池产业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焦作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全国锂离子电池产业调查的通知》(工信厅电子函〔2012〕988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锂离子电池产业调查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3〕10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锂离子电池产业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及关键设备、材料产业。
二、相关企业认真填写《全国锂离子电池产业调查表》(见附件),并于1月23日前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需同时附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
三、提出关于支持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方面采取的相关政策措施,并随同调查表一并上报。
联系人:张继山 张 丹
电 话:3569391
邮 箱:jz03913569391@126.com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1003室
附件:全国锂离子电池产业调查表(请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子站《高技术》栏目中下载)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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