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德利·东城美苑项目核准的批复

     焦发改城市〔2012〕413号  焦作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德利·东城美苑项目核准的批复 焦作市金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金德利·东城美苑项目的请示》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金德利·东城美苑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你公司建设金德利·东城美苑项目。    二、建设地址:项目位于新修道路和平东街与山阳路交叉口西侧,瓮涧河东侧,以和平街为界分为南北两个地块。    三、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87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地上)116230平方米,其中住宅108615平方米(其中廉租房面积11623平方米),沿街商业面积6515平方米,幼托、社区配套面积1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4# 、6#、 8#、9#等4栋25层住宅楼,1#、2#等2栋16层商住楼,10#为1栋14层(局部13层)廉租房楼,3#、 5#、 7#等3栋11层住宅楼,11#为1栋2层商业用房,1栋3层幼托用房。其他技术经济指标按焦规图字[2012]第008号详规图执行。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2096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12]第008号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12)第00858号、焦国用(2012)第0085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③山阳区环保局《关于焦作市金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德利东城美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山环评书字[2012]001号);④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解放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10802000004833号);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开企[2011]1154号);⑥河南诚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豫诚泉验证字(2012)第01号验资报告;⑦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马作信用社出具的授信证明。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项目  核准  批复抄送:市政府,市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统计局、环保局、地震局、人防办、文物处、消防支队、气象局。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24日印发(完)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