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粮食现代物流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沁阳市发改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粮食现代物流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3]8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我市粮食现代物流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项,本次计划下达该项目总投资为23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50万元,银行贷款100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100万元。此批计划全部纳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国家此次安排的粮食物流项目必须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粮食仓库建设标准》、《粮食立筒库设计规范》、《粮食钢板仓设计规范》、《粮食物流园区平面设计规范》等进行设计和建设。    三、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征用、环境评价等管理要求。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四、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已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如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五、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中央投资计划中企业承诺的配套资金和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到位。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确保项目能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使用。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    六、要做好项目信息统计工作,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定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同时每月25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服务业发展与财金贸易科)报送项目当月进展情况。     附件:焦作市粮食现代物流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一三年七月日            抄送:市财政局、粮食局、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人民银行焦作中心支行、银监局、沁阳市政府。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日印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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