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解放区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解放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焦作市解放区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解发改[2013]40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和《焦作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解放区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原焦西矿小学旧址。 三、根据国家有关幼儿园设置标准的要求,结合你区实际情况,同意该项目建筑面积4997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1720万元,资金由你区财政逐年安排。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采用议标方式,对设计、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方案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方案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方案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xls 2013年12月2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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