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焦发改社会〔2013〕660号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焦作市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焦文新字〔2013〕43号)收悉。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为改善我市博物馆现状,建设城市文化符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的文化需要,原则同意焦作市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 请据此抓紧开展规划选址、土地征用、建设方案调研论证、环境影响评价、资金筹措等项目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报我委审批。 2013年11月14日 抄送:市政府,市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印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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