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温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的批复

焦发改收费〔2013〕338号 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温县人民医院新增病区床位费价格的请示》(温发改[2013]7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精神,结合市成本所对你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成本审核情况,经研究,现对你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价格批复如下: 一、两人间(标)26元/床日;三人间(标)20元/床日;两人间(普)24元/床日;三人间(普)18元/床日;四人以上间15元/床日。 二、母婴同室病房可在相应的房间价格基础上加收5元床/日。 三、以上价格为包含空调降温费、取暖费等在内的综合价格,医院不得在床位价格以外再重复收取其他费用。以上价格为最高限价,下浮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四、你委接文后,应督促县人民医院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在医院醒目位置公示不同病房的档次条件及床位价格,由住院病人自愿选择。 五、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在试行期间若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二○一三年六月十五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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