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农业局关于转发下达2014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下达2014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4〕13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分解下达我市农村沼气工程投资70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72.5万元,市县投资97.8万元,农户自筹94万元,企业自有投资215万元,其他投资26.7万元。    二、请抓紧时间将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不包括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细化到具体建设项目,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工期及有关工作要求,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请将细化分解的投资计划于15天内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农业局备核。    三、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国家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同时要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积极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要做好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工作,于今年11月底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农业局备案。     附件:1、焦作市2014年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焦作市2014年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3、焦作市2014年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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