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孟州市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焦发改行三〔2015〕89号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孟州市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孟州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孟州市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孟发改〔2015〕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孟州市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安全播出质量和传输覆盖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广播电视节目,原则同意孟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实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孟州市清风路中段孟州发射台院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机房及技术用房200平方米,修建道路0.2公里,建设改造供配电、给排水、冷暖通风、节传、监控、防雷接地系统各1项,维护铁塔1座。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4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方案及相关措施,并在设计方案中进一步优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项目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按照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公开招标,并接受上级广电部门监督。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批复项目的相关附件包括《关于孟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孟州市电视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焦环审〔2014〕17号)、《焦作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焦发改能审备〔2015〕1号)及土地、规划、配套资金承诺等文件。   八、请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                                  2015年3月20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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