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技师学院新校区(职教园区二期)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通过评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6号令)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1]1484号)及相关要求,日前,市发改委原则同意焦作市技师学院新校区(职教园区二期)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并以焦发改行一[2015]454号文印发了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由洛阳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316750平方米(约合475.125亩),规划新增校舍总建筑面积约226854.05平方米,绿化面积72141.18平方米,容积率0.95,绿化率30.19%,建筑密度24.2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行政、科技楼组团,教学、实训楼组团以及学生宿舍、餐厅、教师公寓等生活区组团等。新校区建成后,将设立6个系部,开设数控加工、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模具设计等28个专业(工种),在校生将达到1-1.2万人,教职工900余人。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36个月,总投资68016万元。项目消耗的能源种类主要为电力、天然气、热力以及耗能工质水,年综合能耗为4901.25tce(等价值),2805.75tce(当量值)。     市发改委利用市财政资金,委托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进行了评审。经过评审,结合专家组意见,市工程咨询公司认为该项目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及单位投资能耗均低于我国城镇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平均值和河南省单位GDP能耗指标,节能设计完全可以达到有关标准要求,符合焦作地区“十二五”节能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环保节能建设要求。提出的节能措施符合实际,节能技术基本合理可行。     市发改委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认真落实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一步优化项目节能设计,在大功率的耗电设备上进一步采取节能措施,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并适时组织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跟踪检查。                               (行政事项服务一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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