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

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焦政〔2015〕14号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11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5-11-11 15: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全面提升全市计量工作整体能力和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计量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投入的逐步增加,我市计量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量传溯源体系逐步完善,计量测试技术、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在保障民生、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市计量工作的基础还很薄弱,主要体现在:监管手段不完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迟缓,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计量人才特别是高精尖人才缺乏。我市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攻坚的关键时期,加强计量工作、夯实计量基础、完善计量体系、增强计量保障能力是建设美丽焦作和经济转型示范市的迫切需要,是提升我市综合实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作为发展大事、民生大事,摆在重要位置,持续抓紧抓好。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突出重点、夯实基础,统筹兼顾、服务发展,完善法制、依法监管”的基本原则,加大基础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计量行政管理及监督执法工作程序及行为,加强实用型、新型和专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学习、应有,科学规划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进一步完善量传溯源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为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基础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计量事业得到全面发展,计量监管工作全面加强,民生计量工作更加有效,计量科研水平全面提高,工业计量和能源资源计量得到切实加强,计量服务社会能力明显提升,量传溯源保障体系基本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计量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初步形成有效支撑焦作特色产业和经济发展的计量检测服务体系。

1.保障能力方面。围绕服务我市质量强市和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加强现代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推动计量测试能力提升,建成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量传溯源体系、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和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社会95%以上的量传溯源需求,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平均达到100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平均达到25项。建立健全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和服务平台,为政府实施节能管理提供权威准确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向社会提供全面的节能计量技术服务。

2.法制监管方面。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计量监管体系,加强民生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安全计量等重点领域监管,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打造我市公平、公正的计量环境。到2020年,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民用四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受检率达到98%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引导并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50家以上。实现我市列为国家万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

3.科学技术方面。组建焦作地区计量人才专家库,加强计量标准等所需技术研究,提高我市科学计量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

1.提升量传溯源能力。加快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速提升数据流量等关键量和粮食、能源资源等重点对象的量传溯源能力。统筹全市计量资源,科学规划量传溯源体系,全面提升全市计量技术机构量传溯源能力。到2020年,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达到240项以上。

市级计量技术机构:针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计量器具检定,建立全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以适应我市产业发展及产业集聚区建设需求;进一步完善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强制检定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重点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以及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发展需要。

县级计量技术机构:完善适应县级经济社会发展和强制检定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重点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发展需要。

专项计量授权技术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有效补充,针对专业性强的行业特点,完善专项计量标准,满足行业计量检定需要。

企(事)业计量技术机构:建立企(事)业内部量值传递所需的最高计量标准,加强对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采用先进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设备,满足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升级需要。

2.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基础建设。各级计量技术机构要着眼长远发展,立足工作实际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计量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市级计量技术机构项目建设要加快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更新和改造,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精尖计量人才,打造高效、公正、权威的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市、县级计量技术机构项目建设要立足特色,具有优势性、区域性和基础性;基础设施、装备水平、人员素质等关键要素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3.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在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围绕物流园区建设、大学科技园区建设及煤化工基地等产业的计量技术服务保障,筹划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4.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城市能源资源计量建设示范活动,夯实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基础。加快市级城市能源资源计量中心建设,构建全市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和服务平台,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为市政府实施节能管理提供权威准确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向社会提供能源资源计量技术服务。不断推进节能减排设备在线检测工作。

5.加强企业计量检测能力和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计量技术基础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符合要求的计量实验室和计量控制中心,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过程合理配置计量器具,实现对生产过程的精确控制和计量检测数据的有效应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新建企业、新上项目等要将计量检测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一起设计、一起施工、一起投入使用。推动大型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帮助中小企业完善计量检测手段和计量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整合和授权一批企业计量检测项目,加强对社会计量检测设备的综合利用。对企业先进的计量检测设备,在满足企业自身需求的同时,对那些准确度高、使用率较低的计量检测设备采取依法计量授权的方式,向社会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业务,使企业及检测设备得到有效综合利用。

6.提升计量器具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推动计量器具制造企业技术创新,大力扶持我市具有竞争优势的计量器具产业发展,提升我市计量器具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专业特色鲜明、品牌形象突出的现代计量器具产业集群。

(二)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1.加强地方计量法规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做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遵守《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出台焦作地方计量规范性文件,形成本市统一协调的计量制度体系。

2.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由质监部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卫生、安全监管、工商等部门,建立强检计量器具重点使用行业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防护、贸易结算等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管,确保相应行业的强检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计量器具制造、经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措施,落实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提高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到2020年,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总体抽样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充实计量执法装备,完善计量监管手段,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计量技术机构监管,规范检定、校准行为。加快计量信息化建设,提升计量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拓宽计量监督平台和渠道。

3.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在服务业领域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活动,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倡导公平、公正、责任、诚信的计量文化价值取向。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诚信建设,增强计量检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实行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健全诚信计量档案,建立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和计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每年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20家以上。

4.强化民生计量监管。组织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用四表、加油(气)机、出租车计价器、医用计量器具、集贸市场结算用衡器等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深入开展计量惠民服务“进市场、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推动计量惠民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强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监管,完善定量包装商品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监管模式;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工作,到2020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在服务业领域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计量专项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管。依法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积极组织能源资源计量评定、能效对标计量诊断等活动,培育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引导用能单位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落实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主体责任。实行能源资源消费分类计量,完善相关的配套激励措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加强能源资源计量人员培训,强化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到2020年,实现我市列为国家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

6.强化安全计量监管。加强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制造监管,为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等提供高质量的计量器具。加强煤炭、石油化工、非煤矿山、交通等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确保安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开展安全用计量器具提前预测、自动报警、检测数据自动存储、实时传输等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计量预警机制和风险分析机制,完善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提高依法查处、快速处理能力。加强计量器具制造环节监管,严厉查处制造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的行为。加强计量器具使用环节监管,对重点产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利用高科技手段计量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计量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开展商品包装和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商品过度包装和伪造、虚标能效标识行为。

(三)加强计量科研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加强计量标准等所需技术研究,建立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准确度、高稳定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究加油(气)机等计量器具防作弊技术,为计量执法提供技术保障。鼓励、奖励广大计量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形成浓厚的热爱计量、钻研业务、学习理论、勇于实践的工作作风。积极参加省质监局组织的计量比对项目,并适时组织辖区内的计量比对工作,提高我市计量检定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建立由质监、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卫生、统计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支持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督促落实本实施意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落实相关责任,确保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完善配套政策。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计量经费保障机制。要增加对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要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逐步实现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免费强制检定,不断加大能源资源计量监管、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等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计量器具检定、集贸市场在用衡器检定、民用四表检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管等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制定促进计量发展的投资、财政、科技、人才、价格等支持政策。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对城市能源资源计量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予以政策、资金倾斜。

(三)加强计量队伍建设。建立焦作市计量专家库。支持年轻计量技术骨干参加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平台的研究、实验活动;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协同创新,培育一批计量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健全计量培训机制,组建培训骨干队伍,分层级、分类别做好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的计量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的计量技术队伍;加强计量行政管理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培养,提升计量队伍的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加强计量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优势,大力宣传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利用“5·20”世界计量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计量法规讲座、计量知识竞赛、计量实验室开放等专题宣传活动,进行计量工作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计量工作的关注和重视程度。

(五)强化检查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本实施意见的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分析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2016年对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价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对需要调整的内容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2020年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和总结,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2015年10月10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