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农业、农林、农牧、农林水利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农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征集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技术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6〕41号)转发给你们,请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技术,并于1月29日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上报文件一式五份和重点技术推荐材料一式八份及电子版材料)报市发改委、农业局,我们将组织审核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征集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技术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6〕41号)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