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公示公告(三十一)

(第31批)

(2016年8月16日12时—8月17日12时)

一、清单中所列第25号问题
    责任单位:博爱县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张  建(博爱县人民政府县长)
    分管责任人:宋复生(博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人:吴国庆(博爱县林业局局长)
           李利梅(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查办结果:1.关于反映“博爱县柏山镇下期城村支部书记王圈上任后,2015年8、9月份在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将下期城村山地苗沟3000亩山林出让给一清洁能源企业,王圈指使王小金以承包工程的名义将3000亩林地植被破坏,毁坏林木30万棵,并开挖林地下面的白矸石半年多,挖出的白矸石大部分被卖掉,余下的堆放在废弃的焦克路下期城段和北地老耐火厂院内。严重破坏了生态,污染了环境”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下期城村属博爱县鸿昌街道办事处管辖,王圈为该村支部书记,王小金为该村群众。经查,2016年1月,一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在下期村北部山坡开工建设,实际占用林地32.4443公顷,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其中:27.7188公顷为灌木林地和宜林地,没有树木,多为草本植物和野生荆条;乔木林地3.6244公顷,树种为柿、核桃、杏;疏林地1.1011公顷,杂草和灌木间零星分布侧柏)。博爱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博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察局分别给予县林业局局长吴国庆停职检查、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王瑞勇诫勉谈话、鸿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静诫勉谈话处理。该项目2016年1月已被责令停工,至今仍处于停工状态。下期城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对土地租赁使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通过。
    另查,因项目建设需要,对项目区内山坡地进行平整,地面附着物的清理和废料外运由施工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现下期城村支部书记王圈、村民王小金开挖白矸石等违法行为。经现场核查,废弃的焦克路下期城段和北地老耐火厂院内也没有任何白矸石堆料。所举报问题与事实不符。
    在下一步将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要求,落实好森林和矿产资源监管职责,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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