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收费单位、示范区发改局、各县(市)区发改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263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报送内容

    (一)市直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通过“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在线报送年度收费情况。各收费单位在线报送年度收费情况的网站网址:https://sfgljiaozuo.nacao.org.cn,用户名:单位规范性全称第一个字母大写_SF,密码:666666,例:焦作市教育局用户名为JZSJYJ_SF。请各收费单位及时登陆网站更改密码、完善单位信息。若遇无法登陆等问题,请及时与市发改委联系。联系人:唐玲,联系电话:3568445。

(二)纸质报送《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2)。

表格可在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网址:http://www.jzfgw.gov.cn/)。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二、县(市)区发改委报送内容

   (一)各县(市)区发改委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在线报送本地区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支出等情况。

   (二)汇总、分析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形成2016年度收费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与收费管理相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收费项目设立和取消情况;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收费总额及其变化情况和原因分析;支出总额及其变化情况和原因分析;对加强收费统计、规范收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报送时间

2017年3月30日前。    

四、相关要求

(一)请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发改委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全面梳理、汇总本单位和各地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并对收费情况进行提炼和客观分析。

(二)请各部门和县(市)区发改委将收费情况报告工作落实到各执收单位,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报送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附件:1.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

          2.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

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

单位名称(公章):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应收标准

实收标准

批准机关

及文号

收费金额

(万元)

支出金额

(万元)

备注

合计

注:部门和所属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请分别填报。

附件2: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单位名称(盖章):

基本情况

单位

性质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

单位人数

总人数 其中:在编   ,聘用人数     。

收费情况

收费

总体

情况

1.全年收费总额:    万元

2.收费项目性质:□行政性收费

                □事业性收费

                □其他收费

3.收费对象:□涉企收费

            □涉农收费

            □其他收费

4.年审年度收费项目增加、取消或免征以及降低或提高标准情况:

  □增加项目名称:

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

    文件依据:

  □取消项目名称:

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

文件依据:

  □免征项目名称:

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

文件依据:

  □降低项目名称:

原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

文件依据:

  □提高项目名称:

原标准:    调整后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

文件依据

8.收费公示:□有 □无

9.收费收入是否上交财政:□是 □否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注:部门和所属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请分别填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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