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市级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环资〔2013〕5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开展市级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通知》(豫发改办环资[2015]33号)文件要求,我委通过竞争性磋商,委托第三方编制完成了《焦作市201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焦作市2015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为确保编制方法科学,数据来源合理,结果可比,现申请参加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联审会议。
妥否,请批示。
2017年6月1日
(联系人:范富伟 电 话:0391-3569159)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