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06-08 焦作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节监〔2017〕2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4月26日(完) 标签: 上一篇: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8 文号:焦发改资源〔2017〕194号 来源:焦发改资 下一篇: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温县产业集聚区集约节约生产情况的意见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