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集团中央医院
你院《关于调整中央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医办字[2017]14号)收悉。根据原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焦煤中央医院新建病房楼高级病房床位费成本监审报告”(焦价成【2017】4号),本着“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合理收费”的原则,并参考市级其他同级别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价格标准,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一、焦煤集团中央医院新建病房楼高级病房套间床位价格为120元/床/日。包含空调降温费、取暖费等各项费用,不得在床位价格以外再重复收取有关的其他费用。
二、本文规定的价格为最高限价,你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三、根据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价格公示的要求,你院应加强价格管理,在醒目位置公示病房的档次条件及床位价格标准,由住院病人自愿选择。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上级有新政策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2017年6月23日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