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市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切实提高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我市决定自2017年7月1日开始到8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通过广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规划方案、法规制度和初步成效,提升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二)通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政策解读和知识普及。主要对国家和省及各地各部门2014年以来发布的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等进行宣传解读;对我市出台的各项文件内容和信用体系知识进行宣传解释。

(二)工作亮点和经验介绍。各部门可以对本部门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进行整理,以工作总结、专题访谈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对先进单位和诚信个人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展示。

(三)信用平台和网站宣传。加强国家、省及各地各部门的门户网站和我市信用焦作网站、信用平台的宣传,引导大家对信用体系建设进行深入了解和学习。

(四)发放宣传手册。通过向全社会发放《信用体系宣传册》,提高人民群众对信用体系建设的知晓度。

三、具体要求

(一)坚持“以宣传促工作、以宣传造氛围”的方针,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宣传“五进”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逐步形成全民参与的建设工作新格局。

(二)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本部门的宣传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并于十日内报送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焦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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