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国家环保部对6月9日至7月20日强化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直接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 26”城市的市县(区)两级政府同时发督办函,涉及我市问题102个。
我市组织相关县(市)区执法人员对102个问题逐一进行认真核查,对存在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对相关企业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和责任追究。在本次督办案件的办理中,全市共立案43起,已下达处罚决定书27家,罚款63.7万元;共对16人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约谈1人、诫勉谈话6人、经济处罚6人6800元、开除3人。
附件1:焦作市突出问题督办企业查处整改情况
附件2:焦作市“散乱污”问题督办企业查处整改情况
附件【附件1 焦作市突出问题督办企业查处整改情况.xlsx】
附件【附件2 焦作市“散乱污”问题督办企业查处整改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