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行一〔2017〕438号
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报〈焦作市龙寺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公水建[2017]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和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评估意见和市水利局行业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焦作市城区防洪规划报告》及《焦作市城区水系规划(2012年-2020年)》(焦政文[2012]168号),该工程是以提供城市生态用水为主、兼顾城市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小(Ⅰ)型水利工程。原则同意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龙寺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二、工程建设范围。工程位于群英河上游,坝址位于焦作市解放区龙寺村,坝轴线距离龙寺村新建跨河桥以北约120米,距离焦作市影视路以北直线距离约800米。
三、工程建设规模。龙寺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1.4平方公里,规划总库容146.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80.7万立方米,大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36.9米,坝顶长度182米,坝顶宽6.5米。主要建筑物有大坝、溢洪道和输水管道等工程。本工程主体建筑总工程量为38.78万立方米,其中,土石方开挖21.63万立方米,土石方填筑10.09万立方米,混凝土6.84万立方米,钢筋制安346吨。
四、主要技术标准。该工程为小(Ⅰ)型水库,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
五、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焦作市龙寺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该项目用地总规模18.65公顷,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规划。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该工程估算静态总投资为12042.5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5022.30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61.83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3.89万元,临时工程303.54万元,独立费用1072.17万元,基本预备费647.37万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为4432.54万元,水土保持投资为279.91万元,环境影响评价投资209.00万元。资金来源通过PPP模式融资解决。
七、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4个月。
八、招标方案。同意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的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并接受我委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九、项目按照PPP模式建设运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2号)有关规定,可以根据社会资本方选择结果依法变更项目法人。
十、请项目单位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廉政风险告知书编号为焦发改行一廉[2017]06号。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7年9月5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