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关于加强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


2017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加强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在“双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9月11日—10月8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简称市价检局)和各县(市)区价格监管部门将对“双节”市场开展全面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市发改委分管领导和市价检局主要领导将于9月下旬对全市5A景区价格监管情况进行督导。

二、监管重点

1、强化商贸流通和服务领域价格监管。结合群众节日消费特点,突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重点规范商场、超市、药店、通信、宾馆、餐饮及集贸市场等行业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行为,纠正、打击经营者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不及时变更过时的价费公示内容以及不按公示价费标准结算的价格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线下线上商品零售企业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其完善促销方案,规范价格行为;三是对消费者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经营者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对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屡查屡犯的经营者,要依法从重处罚;

2、加强月饼等节庆食品销售价格行为监管。开展月饼等节庆食品的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检查月饼等节庆食品的厂家、商场、超市、网络零售商等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标示的品名、产地、质地、计价单位等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实施价格欺诈的行为。

3、规范交通运输价格行为。要强化对铁路、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为,稳定交通运输价格。国庆期间要加强对高速路口、收费站口的检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政策,督促经营者做好国庆期间免收通行费的政策公示,坚决制止违规收费行为,确保通行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降低群众假日出行成本。

4、对旅游市场价格开展检查。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旅游景区和旅行社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价行为。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的价格秩序,查处旅行社以低团费或“零负团费”为名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在旅游行程中不履行价格承诺,擅自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旅游购物店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5、整顿和规范商家的促销行为。通过发布消费警示、主动上门服务、召开提醒告诫会、印发提醒告诫函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同时,加强规范商家的促销行为,推广促销行为事前进行行政指导工作,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和开展诚信经营建设,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方式

节日期间,价检部门以属地检查为主,坚持服务与规范、日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政策宣传、提醒告诫、行政处罚和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这次检查市价检局继续采取继网格化监管的方法,届时所有检查人员将分成六个大组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主要负责解放、山阳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药店、通信运营商、火车站、汽车站、集贸市场等的价格检查,使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景区景点、旅行社、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餐饮、交通运输、通信运营商、停车场收费、商业网点、集贸市场等的价格检查。各县(市)区要畅通12358价格举报系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细化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答复价格问题咨询,通过主动服务、现场调解、协商退款等多种方式,及时化解价格纠纷矛盾。

、检查分组

总负责:薛安同、梁卫东

1、市价检局市场检查分组:检查共分六个大组,片区划分以万方立交桥为轴线向四边辐射,共分西北一片(百货大楼十字口西北方向),西北二片,东北片,西南一片(建设路以南、站前路以北、塔南路以西),西南二片(龙源路以北、站前路以南、塔南路以西),东南片(龙源路以北、建设路以南、塔南路以东),共六个片区。

第一组(西北1组),组长:王红军;成员:案审科。

第二组(西北2组),组长:杨海清;成员:市场科。

第三组(东北组),组长:张勇;成员:检查二科。

第四组(西南1组),组长:刘明国;成员:检查四科。第五组(西南2组),组长:郑忠;成员:检查一科。

第六组(东南组),组长:贺林海;成员:检查三科。

2、旅游检查督查组:组长刘明国;成员:检查四科。主要负责对全市5A景区价格进行督查、指导、协调等工作。

3.交通运输检查组:组长:郑忠;成员:检查一科。

主要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价格监管工作。

  4、举报受理组:组长:李彩红;成员:举报科。

5、案件审理组:组长:王红军;成员:案审科。

 五、 检查要求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把节日市场价格监管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抓出成效,同时坚持全员参与,重点落实。

2、政策引导,强化宣传。一是通过发布消费警示、主动上门服务、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督促商家进行价格自律工作;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配合,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和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3、监测预警,应急监管.一是要密切关注月饼、粮、油、肉、禽、蛋、菜、奶、食盐等食品市场和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一旦发现市场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化解。二是进一步健全节日期间应急监管预案和工作机制,完善12358价格监管平台应急响应机制,妥善快速处理价格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树立典型,诚信经营。要坚持处罚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发现和培养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树立正面典型,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5、廉洁从政,文明执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接受被查单位的吃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等,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

6、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及市价检局各检查组要将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29日和10月6日分别上报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查处的典型案例和总结报告。(联系人:市价检局市场监督科杨海清,传真:3930893,电子邮箱:JZWJJCS@126.COM)

 

 

                                                              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2017 年9月11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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