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15年度及以前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结果公示

 

根据《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焦科〔2011〕22号)、《2015年度及以前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和《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2015年度及以前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考核评价的通知》,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15年度及以前建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7日—12月13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焦作市科技局提出书面异议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根据《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7〕103号)有关规定,将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2015年度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奖励。

特此公示。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计划科电话:0391-3569830。

通讯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4楼403。

邮政编码:454002

附件: 焦作市2015年度及以前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结果汇总表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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