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科〔2018〕95号)转发你们,请做好2017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请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确定一位统计调查联络员,于8月3日前,将2017年度科普统计工作联系人回执发送至邮箱jzkjsf@163.com。市科技局将根据回执分配账号,各单位进行在线填报。

请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务必于8月15日前完成本地的所有在线填报的《2017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并将纸质调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和word版本的《科普场馆运营情况登记表》上报市科技局社发科。

有关市直部门、有关单位务必于8月8日前完成本单位的所有在线填报的《2017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并报送纸质调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和word版本的《科普场馆运营情况登记表》上报市科技局社发科。

    二、注意事项

1、对于“科普场馆”部分的填报要求。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报在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的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以农业局为例,原来只需填报一份包括该农业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报表。如果现在该农业局下属有一科技馆,则应上报两份报表,一份为下属科技馆的统计数据,一份为该农业局去除下属科技馆的统计数据。两份报表的统计数据不应存在重合。如果下属有多个科普场馆,则每个科普场馆都需要单独填写一份报表。

2、每个科普场馆(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馆站)填报上述数据之外,还需提交《科普场馆运营情况登记表》。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社发科         蒋艳红  张肖    3569829

邮箱:jzkjsf@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全国科普统计管理信息系统2018网络版操作说明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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