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绿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焦作中站50MW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中站区发改委:

报来《关于申请国家电投焦作中站50MW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中区发改〔2018〕5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认2018年风电建设规模公示结果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8〕492号)精神,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国家电投焦作中站50MW风电场项目。

项目代码:2018-410803-44-01-077093

    项目单位为焦作绿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其股权结构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占比51%,河南汉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占比49%)。

二、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龙翔街道办事处境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安装2500kW(轮毂高度100m)风电机组20台(套),总装机容量50MW;同期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用地总规模1.0203公顷。

四、项目总投资38162.5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632.51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

资本金以外所需建设资金通过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五、项目单位要积极采用高效节能方案,确保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招标公告须在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国家电投焦作中站50MW风电场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焦国土资审〔2018〕30号),焦作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中站分局《关于国家电投焦作中站50MW风电场项目的规划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焦作绿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焦作绿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一、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公司相关会议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廉政风险告知书编号为焦发改行一廉〔2018〕9号。

 

附件:焦作绿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焦作中站50MW风电场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8年12月28日 

 

 

 

 

 

 

 

附 件

焦作绿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焦作中站

50MW风电场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分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

方式

投资

估算

(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160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100

设备及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25689.21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4645.31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300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选择确定符合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需要说明的问题:

 

 

2018年12月28日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印发

(完)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