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发改委:
报来《关于申请国家电投修武50MW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修发改能源〔2018〕13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认2018年风电建设规模公示结果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8〕492号)精神,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国家电投修武50MW风电场项目。
项目代码:2018-410821-44-01-077367
项目单位为焦作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其股权结构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占比51%,河南汉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占比49%)。
二、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西村乡境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安装2500kW(轮毂高度100m)风电机组20台(套),总装机容量50MW;同期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用地总规模1.0203公顷。
四、项目总投资40247.8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049.6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
资本金以外所需建设资金通过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五、项目单位要积极采用高效节能方案,确保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招标公告须在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国家电投修武50MW风电场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焦国土资审〔2018〕29号),修武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关于国家电投修武50MW风电场项目规划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焦作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焦作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一、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公司相关会议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廉政风险告知书编号为焦发改行一廉〔2018〕8号。
附件:焦作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修武50MW风电场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8年12月28日
附 件
焦作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修武50MW风电场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分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投资 估算 (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核准 |
| 核准 |
|
| 160 |
设计 | 核准 |
| 核准 |
| 核准 |
|
| 100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核准 |
| 核准 |
| 核准 |
|
| 26781.22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核准 |
| 核准 |
|
| 6421.84 |
监理 | 核准 |
| 核准 |
| 核准 |
|
| 300 |
其他 | 核准 |
| 核准 |
| 核准 |
|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选择确定符合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 |||||||
需要说明的问题:
2018年12月28日
|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印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