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户用光伏项目政策衔接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市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户用光伏项目(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15日—7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发改委能源办、国网焦作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提出。
联 系 人:司静飞 许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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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019年7月15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