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重点项目建设暨“四比四看”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及时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大项目、好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动态管理,现将第三季度动态调整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报标准
重点选报百城提质、郑焦一体化、双创平台、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范围内的项目。工业项目投资至少在2亿元以上,其他项目投资至少在1亿元以上,前期谋划项目、棚改项目及涉及房地产项目不在动态调整之列。
二、选报要求
所申报调整的项目至少要有一个备案手续,且必须与申报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投资额度相吻合,否则一率视为无效。
三、选报时间
各单位将符合动态调整要求的项目《申报表》、《汇总表》(县市区需加盖政府公章、市直部门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手续纸制版(含复印件)报市重点项目办。第三季度动态调整截止时间为8月5日18:00,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视为无动态调整项目。
四、调出项目
对已列入市重点项目名单的“应开未开”项目和确实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一律调出市重点项目名单,请详细说明调出原因,并以便函的形式报市重点项目办(县市区需加盖政府公章、市直部门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电 话:3569708
邮 箱:jzsxmglk@163.com
2019年7月23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