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9号)

当前,随着我市复工复学返城人员增多,外防输入压力不断增大,为防止发生疫情传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月26日零时起,在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立全市居民和入焦人员健康登记及社区报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月26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凡居民小区、村(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汽车站、商场、超市、医疗机构、药店等机构的出入人员,一律施行扫码健康登记,同时严格遵守佩戴口罩及配合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

二、以上所有机构实行“一区一码”,居民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一次性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登记,再次出入小区或单位时,只需配合测量体温,独立完成扫码核验即可通行,实行一次登记、扫码出入。

、外地入焦人员,必须在当日24时前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报到,并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健康登记,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对当日未向社区居委会报到的入焦人员,将通过微信、短信提醒等方式进行跟踪督促,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登记住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由街道办事处(乡镇)落实疫情管控相关措施。

、对来焦的复工复产企业员工,严格按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预案执行。通过人社部门组织的点对点包车到企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登记个人健康信息,企业凭员工提供的《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凡自行返岗的,要对返岗员工进行健康评估,登记个人健康信息,企业凭员工提供的《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为其办理入职手续;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疫情期间企业员工由厂区到住所两点一线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无健康证明的人员实行居家或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当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送辖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发生疫情的企业,应立即关闭厂区车间实行封闭管理,并对企业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所在地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五、加强家庭个人防控防护,多通风、勤洗手、戴口罩、慎出行、少聚集、分餐制。家庭有外地客人或外出归来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报告,有发烧病人应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到定点医院救治。

六、操作流程:首次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原智慧社区”公众号后,进入个人登记信息填写页面,提交信息成功后,显示个人登记信息以及登记时间,可根据按钮提示选择“出门”或“进门”;居民已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再次扫码进入小区或单位时,无需再次填写,扫码后进入个人信息展示页面,可点击进门或者出门;选择“出门”或“进门”后,手机提示“出门确认”或“进门确认”,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后,自行在编辑框内如实填写测量体温;输入体温点“确认”后,手机语音提示“登记成功,请通行”,工作人员在结合查验其他证件后即可放行。

 

 

焦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5 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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