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
2020年度部门预算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是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二级机构,全供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名,现有人员3名。
(二)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具体为:1、涉嫌违纪案件;2、涉嫌刑事案件;3、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4、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5、国家赔偿、补偿事项;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是隶属于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独立核算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收入54.18万元,支出总计54.1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84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人员晋级晋档支出增加0.84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收入合计5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1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支出合计5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8万元,占91.88%;项目支出4.4万元,占8.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4.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0.84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人员晋级晋档支出增加0.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19年一致,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4.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4万元,占84.24%;教育支出0.18万元,占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万元,占6.02%;卫生健康支出2.65万元,占4.89%;住房保障支出2.45万元,占4.5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97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2万元。 比 2019年预算数0.3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33.33%。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9年度也没有使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公务车辆购置费及运行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公务车辆购置费及运行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3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招待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0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支出,比2019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等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9万元。 2020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54.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0.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81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4.40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固定资产总额8.2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00万元,车辆0.0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价格认定:是指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价格认定机构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