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报告

宛政文〔2020〕65号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南阳市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调整情况

“十三五”期间尤其是“十三五”后期,宏观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经济发展新常态加速走向纵深,增长由高速转向了中高速,继而迈入了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0年又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疫情。根据环境与形势变化,11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的决议》,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进行了修正调整。

(一)省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部分指标调整情况。地区生产总值稳中提质,稳定实现由负转正(原预设目标是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稳中有升,加快向常态化回归(原预设目标是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左右(原预设目标是增长7%);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个和1.5个百分点(原预设目标是1.5个、2个百分点);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继续下降(原预设目标是万元GDP能耗下降2.2%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原预设目标是控制在5.5%左右)。

(二)省“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情况。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全员劳动生产率保持中高速增长(原预设目标是:8%左右、13%、8.04万元/人),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以上和36%左右(原预设目标是56%、40%),科研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5%以上(原预设目标是2%)。

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调整方案

我市形势与全省基本一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没有将疫情的重大影响考虑进去。一是5月份疫情刚刚缓解,坚持原定指标一定程度上能够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二是当时全省上下以疫情防控为重,省政府尚未就具体指标作出调整,我市也未作相应修改,仍沿用了疫情前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目标。从目前情况看,我市2020年及“十三五”部分发展指标,很多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或已经失去了实现预期的现实基础。因此,我们建议按照法定程序,本着“慎调微调”原则,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部分指标。调整方案为:

(一)2020年部分发展指标调整建议。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左右(预期目标是7.0%),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0%以上(预期目标是8.0%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左右(预期目标是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降幅控制在4.0%以内(预期目标是10%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0%左右(预期目标是3.5%左右),万元GDP能耗继续略有下降(预期目标是下降2%)。

(二)“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建议。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3%(原预设目标是7.5%),全员劳动生产率保持中高速增长(原预设目标是5.4万元/人),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10%以上(原预设目标是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9%以上(原预设目标是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8%(原预设目标是36%),研究与实验发展(R&D)投入1%左右(原预设目标是1.73%),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6件以上(原预设目标是2.1件),科技进步贡献率58%左右(原预设目标是60%),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70%以上(原预设目标是80%),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80%以上(原预设目标是9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生产总值同步增长(原预设目标是9%),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调整为90%左右(原预设目标是92%)。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主题词: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报告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21-0000018 宛政文〔2020〕6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2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