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文〔2020〕63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现提请任免以下11名同志的职务:
提请任命:
司马恒同志为南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荣广同志为南阳市发改委主任;
孙云飞同志为南阳市司法局局长;
柴钧同志为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司仁银同志为南阳市商务局局长;
宋超同志为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提请免去:
胡云生的南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乔长恩的南阳市发改委主任职务;
柴钧的南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党长双的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叶挺硕的南阳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桂延耀的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附件: 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
市长:霍好胜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主题词: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司马恒等11人职务的议案
N001-2021-0000017 | 文 号宛政文〔2020〕63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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