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文〔2020〕67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南阳独山景区两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宛自然资文〔2020〕4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阳独山景区孔明北路-规划四路西北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南阳独山景区孔明路以东、独山高速口以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和建设规模。南阳独山景区孔明北路-规划四路西北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为规划城市道路以北、小南庄村以南、孔明北路以西、邕河以东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41.813公顷。南阳独山景区孔明路以东、独山高速口以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为孔明路以东、黄渠河以西、规划施庄巷以南、规划康北巷以北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48.53公顷。
三、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各类用地布局。《规划》以独山景区为依托,充分利用该区域所具有的自然、区位和交通优势,打造环境优美、具有吸引力与品牌效应的城市景观区域。
四、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加快各项公用服务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新理念,高起点、高标准打造片区,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五、你局要会同卧龙区政府加大《规划》实施的监督和管控力度,认真落实《规划》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涉及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主题词: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独山景区两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N001-2021-0000019 | 文 号宛政文〔2020〕67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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