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许昌市第四批转型升级创新专项任务合同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项目单位:

许昌市第四批转型升级创新专项立项计划已下达并开始实施,按照《许昌市转型升级创新专项(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决定组织开展任务合同书签订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与市科技局相关专业科室在 1 月 15 日下班前完成合同签订工作。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任务合同书模板进行填报,经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 一式三份 分领域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和农社科。

2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签定合同,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监督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3 、合同中“预期成效和考核指标表”是项目结项验收的主要依据,合同中的研究和考核指标必须量化可考评。项目单位须按照填报说明和备注要求进行填报,表中“指标类别”等不得删改。

4 、按照项目申报通知要求,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业务咨询

1 、高新领域:市科技局高新科 娄亚朋 2965017

2 、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市科技局农社科 曾建修 2965022

附件:许昌市转型升级创新专项任务合同书

2021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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