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城房屋征收拆除改造建设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城房屋征收拆除改造建设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各县(市)新型城镇化建设,2014年将持续开展“新城杯竞赛”活动,并以此活动为抓手,以全面推动县城内涵式发展为目标,推进城镇房屋征收、房地产开发与公共建筑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承载功能和建设品质,使承载产业集聚发展和人口转移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促进县城建设快速发展。现将督导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房屋征收拆除、房地产开发与公共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二、督导考核方法
  严格实施月统计、季督导、年度考核等推进机制。督导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文字材料和多媒体课件)、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数据核实的方式实施。
  三、督导考核组织
  督导考核由市住建委具体牵头负责组织,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每月20日前,各县(市)以网络形式将各类统计报表(见附件,要求采用word文档编辑)和每个季度的项目照片一并上报至市住建委征收房屋拆迁管理科。
  联络员:马树信征收房屋拆迁管理科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18530205877邮箱:xxsjwbgs@126.com
  四、考核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周密组织实施。根据督导考核通知要求和明确的主要任务,各县(市)政府要按照全年目标任务和城建计划,搞好项目对接,建立房屋征收拆除、房地产开发与公共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台账,严密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有序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跟踪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此次督导考核将以“新城杯”竞赛活动为有效载体,严格实施月统计、季督导、年度考核等推进机制,强化跟踪督导,实行效能监察,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目前,我市正处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城市建设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加强县城房屋征收拆除改造建设是今年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各县(市)要站在全市发展大局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扎实地开展好这项工作。
  各县(市)于6月25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单位、姓名、职务、手机号码)通过邮箱上报至市征收房屋拆迁管理科。
  附件:1.2014年全市拆迁计划
  2.2014年县(市)房地产开工建设计划
  3.2014年×月县(市)征收拆迁项目台账
  4.2014年×月县(市)房地产开工建设项目台账
  5.2014年×月县(市)公共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台账
  6.2014年×月县(市)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台账
  7.2014年×月县(市)城市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台账
  8.2014年×月县(市)城市供气设施建设项目台账
  9.2014年×月县(市)城市污(雨)水设施建设项目台账
  10.2014年×月县(市)城市园林绿化游园水系景观建设项目台账
  11.2014年×月县(市)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台账
  12.2014年县(市)棚户区城中村等房地产谋划项目汇总表
  新政办(2014)64号 附件1-12.doc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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