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省防火委通知精神和各地上报情况,经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复核,市政府决定对全市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现通知如下:
  市政府督办的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牧野区新乡市牧野区阳光饮食文化娱乐中心(KTV)
  卫滨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乡石油分公司新乡石油库
  卫滨区新乡市凯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原新乡新大新商厦)
  红旗区金桂园小区3号楼
  辉县市辉县市新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延津县河南百川食品有限公司
  按照《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以上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时销案。

  附件:市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览表
  新政办(2014)68号 附件.doc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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