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农合服务专管员制度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农合服务专管员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强调指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对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建设新农合服务专管员队伍是为进一步落实《若干意见》中创新支农惠农方式要求,提升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服务水平的又一重要举措。新农合服务专管员队伍以宣传政府惠民政策、提升新农合服务质量为切入点,全方位受理农民客户的咨询、投保、报案、理赔等一系列保险需求,特别是健全完善新农合及大病保险服务,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保险不出门,有病跟着人,赔款送上门”,使广大农民群众足不出村享受到贴心、完善、便捷、优质的保险服务。现将我市建立新农合服务专管员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进度
  以“新农合保险进村庄”、“打造15分钟保险服务圈”为目标,在全市所有乡镇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设立新农合服务站,在各个行政村设立新农合服务工作室。2014年底落实30个乡镇、1000个行政村;2015年底落实70个乡镇、2000个行政村;2016年底落实33个乡镇、603个行政村,达到100%全面覆盖。
  二、实施举措
  (一)任务分工
  1.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1)推荐新农合服务专管员人选。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推荐新农合服务专管员合适人选,每个行政村推荐1-2名(原则上1000人以下的村庄推荐1名,1000人以上的村庄推荐2名),要求年龄在25岁-45岁之间,高中以上学历,品德好、素质高,优先从学医、懂医的人员中推荐。
  (2)提供新农合服务站办公用房。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办公驻地提供办公室,设置新农合服务站。
  (3)对新农合服务专管员进行监管。
  2.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职责
  (1)负责提供新农合服务站、新农合服务工作室所有办公设备,如桌椅、电脑、文件柜等。
  (2)具体负责新农合服务专管员的招募、甄选、培训、管理、考核、待遇等方面工作。
  (二)新农合服务专管员工作职责
  1.宣传新农合、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等政府惠民政策,逐户进行宣传与调查,了解民生民情,反馈听取意见和建议,做政府和群众的沟通桥梁,增强农民保险意识,提高参保率,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2.协助新农合理赔案件调查核实,一方面看望出险农民,送去政府关爱,另一方面防止骗保、欺诈等犯罪行为,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维护农民利益。
  3.登记各户新增人口、家庭结构、经济状况、新农合参保和理赔情况、再投保情况,建立完善新农合的参保资料,便于管理与核查。
  4.为每户农民提供新农合保险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5.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提供新农合保险服务,确保务工人员能够在外安心工作,解除后顾之忧,保障幸福生活。
  三、相关要求
  (一)县、乡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积极开展此项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
  (二)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要与当地政府充分沟通,积极汇报,对新农合服务专管员的培训、管理要科学严谨、统筹安排、衔接到位,建立长效机制,激发人员活力,既要建成一支规范化、标准化的高素质服务队伍,又要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循序渐进、提升服务。
  (三)政府监管部门要建立严密的监管制度,充分预估风险点,不定期进行抽查,做好风险防范,确保工作成效。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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