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新乡市市区及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新乡市市区及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市区及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已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现予以公布。
  各类用途土地的级别范围,按新的基准地价图执行。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8日颁布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新乡市市区及新乡工业园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新政文〔2009〕288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新乡市市区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一览表
  2.凤泉区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一览表
  3.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一览表新政文(2014)168号 附件1、2、3.doc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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