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2016年节能降碳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
新乡市2016年节能降碳工作安排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16〕58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河南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2016年全市节能降碳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导向,推进绿色新乡建设。以提高能源资源产出率为重点,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以推进能量梯级利用、综合利用、循环利用为重点,着力抓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设;以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化服务为重点,着力抓好节能技术推广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二)主要目标
1.积极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2016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2.研究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推进全市煤炭消费实现负增长。
3.努力推进碳排放削减工作,力争2016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3.7%以上。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围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进一步完善节能降碳统计、监测制度,改进节能减排考核办法。严格资源环境准入门槛,依托各县(市)、区,进一步扩大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覆盖面,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全市2016-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提出并分解下达各县(市)、区煤炭减量控制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燃煤锅炉环保提升工程,有序推进城乡结合部“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实施,全面完成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和拆除。依法加强对列入国家、省范围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与监管,推进重大节能工程实施,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8.5%以上。
(二)探索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围绕适应及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实施2014-2020年全市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发展规划。紧盯国家及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摸排全市碳排放历史数据,为即将到来的碳排放配额分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碳排放权交易基础知识培训及能力建设,重点推动重点耗能企业与县(市)、区基层人员的培训学习。积极争取推动碳排放权交易改革,推动年综合能源消费1万吨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积极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统一市场,做好重点耗能企业碳排放的监测、报告和核查工作。推进全市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探索开展碳排放强度评价考核工作。依托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立区域性碳排放服务平台,倒逼全市经济社会低碳绿色转型。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市为契机,深入推进经开区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北农农牧公司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发挥区位、科技、产业三大优势,强化产业集聚区、生态农业区和特色商业区三大支撑,探索具有新乡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推进煤电、造纸、化工、建材等传统行业循环化改造,建成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市及公交都市示范市,逐步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循环型流通方式,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建立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城乡建设向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和智慧化迈进。
(四)着力构建绿色产业发展体系。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组织实施传统产业能效提升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计划,启动建设一批绿色示范工厂和绿色示范园区。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及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鼓励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光伏和风力发电,加快卫辉东拴马48MW风电场等工程目建设。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以培育千百亿优势产业集群为抓手,深入实施“两大一高”战略振兴工程,大力实施产业发展“4325工程”。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电子商务、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等高成长现代服务业,构建新型绿色产业新体系。
(五)实施重点领域能效提升计划。一是推进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煤化工等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产品中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二是推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和工业余热暖民工程,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各类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三是推进实施绿色低碳交通行动计划。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重点抓好营运黄标车治理、道路扬尘治理、公路甩挂运输试点、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公交都市”等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项目,推广节能汽车和新能源车辆。四是推进实施绿色低碳公共机构行动计划。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公布一批绿色低碳示范机关和示范学校。完成一批公共机构用能情况诊断和审计,支持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大力开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版)、《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节能降碳方面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开展基层公职人员及企业节能人才培训,提高节能法律法规普及率。完善政策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落实价格、税收、融资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推广力度,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稳步推进节能监察执法。探索采用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能源费用托管等多种方式实施节能减排改造;推行节能环保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水耗、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探索将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节能降碳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目标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围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根据省下达我市年度节能目标,统筹考虑全市及各县(市)、区完成情况,将目标科学分解至各县(市)、区,把节能减排降碳的压力和责任真正传递到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高新区、平原示范区启动单位产值能耗控制考核,市直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工作安排明确的工作任务,制定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抓好落实。启动推进各县(市)、区及列入国家、省范围的重点耗能企业2015年度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工作,促进节能措施真正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改进节能降碳考核办法,努力实现2016年度节能目标考核与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同步考核。将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政府诚信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通过严格考核,倒逼节能降碳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政策宣讲,动员全民参与。组织开展“节能领跑绿色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创新”等主题宣传活动,以绿色新乡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突出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针对重点耗能企业,系统宣传国家节能降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积极动员全民参与,全面深入推动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完成。
附件:新乡市2016年各县(市)、区节能降碳指标计划
附件
新乡市2016年各县(市)、区节能降碳指标计划
序号县(市)区2016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计划(%)2016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计划(%)
1红旗区3.603.802卫滨区3.603.803凤泉区3.653.854牧野区3.653.855新乡县3.653.856获嘉县3.603.807原阳县3.603.808延津县3.603.809封丘县3.603.8010卫辉市3.653.8511辉县市3.653.8512高新区3.653.8513经开区3.653.8514平原示范区3.60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