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乡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6日
新乡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新乡园区建设工作,实现“买全球、卖全球”战略目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28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信息平台、商业模式、电商主体、供应链、仓储物流、快递配送、电子支付、第三方服务等为切入点,以新乡宇源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为中心,一个窗口对外,打造我市单一窗口公共服务平台,引领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同步发展,努力把跨境电子商务产业打造成为我市外贸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竞争新优势。2017年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比2016年的2000万美元翻一番,达到4000万美元,到2020年交易额力争突破5亿美元。
二、基本原则
(一)改革先行、创新发展
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为引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业务流程、口岸监管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从企业对终端消费者(B2C)为主向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终端消费者(B2C)并重转变,从进口为主向进出口并举、以出口为主转变。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导向,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由“自主发展”向“规范发展”提升,形成汇集外贸产业链、电商服务链、跨境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创业者的产业生态系统,打造“互联网 外贸”发展新优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
(三)突出重点,示范带动
突出重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评估试验成果,面向全市复制推广,培育扶持一批市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力度。争取1-2年内成功申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1—2家,3-5年内成功申建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1家。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做好《新乡市跨境电子商务总体规划(2017―2020)》的编制工作
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文件精神,在深度挖掘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编制《新乡市跨境电子商务总体规划(2017―2020)》,明确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建设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发展导向、空间布局、保障措施等,为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明确方向。
(二)支持新乡宇源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支持新乡宇源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提升配套服务能力,着力营造通关、查验、物流、信息服务等优势,做大进出口业务,在全市外经贸转型中起引领作用。
(三)加快建立新乡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
依托新乡宇源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立覆盖全市的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以政务服务为核心,重点建设“三中心,两服务,一门户”。在该平台的支撑下,打通跨境电子商务关、检、汇、税、商、物、融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政府各部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四)强力推进保税仓和保税物流中心建设
以高新区保税仓为支点,充分发挥其保税功能,发展好我市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口业务。支持经开区、牧野区、红旗区大力发展保税仓和创建保税物流中心。
(五)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引进龙头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入驻
引进一批龙头和知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园区。支持本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以园区运营方河南省宇源电商孵化器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获得相关资质,包括省、市电子商务企业认证,海关AEO认证,国税退税二级资质等。
(六)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园区培育、引进龙头或知名跨境电商示范园
有条件的县(市、区)、园区根据自身发展的条件、产业外向型特点等,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互为补充,壮大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规模和总量。
(七)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建立以信息为基础,以信用为核心,以技术为支撑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在全市范围统筹关、检、汇、税等部门,构建“六体系,两平台”,即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电商信用体系,数据统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以及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平台。推动银行和支付机构加快产品创新,改进跨境支付服务,提高跨境支付效率。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在新乡设立区域性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中心。
(八)切实抓好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和高端人才的引进工作
进一步加大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力度。发挥好政府的引领作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高校和第三方培训机构做好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育;大力引进跨境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高素质、有丰富跨境电子商务运营管理经验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九)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纠纷处理体系
积极探索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纠纷处理流程,建立具有司法效力的第三方电子交易凭证证据保全机制,研究第三方电子商务赔偿或惩罚机制。
(十)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机制
建立统计监测体系,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建立风险防控体系,为政府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决策辅助和服务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组织推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统筹协调日常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工作。
(二)明确分解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跨境电子商务工作,要充分认识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优化本部门、辖区资源要素配置,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对于主要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完成时间节点,全力做好跨境电子商务工作。
(三)强化政策扶持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一招四引”工作的意见》(新发〔2016〕22号)有关规定,对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建立商业模式新、技术含量高、市场带动作用明显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平台、互联网金融等重大电子商务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政策予以支持。
(四)加强跟踪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分析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季度、年度报告制度,定期总结经验,对运行效果进行客观评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新乡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
新乡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
为推动新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统筹协调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等相关工作,全面推动我市外贸转型升级,决定成立新乡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登喜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尚进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周世杰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孙传勇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冯 晖 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法制办主任
张文慧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杜家武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刘玫琳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玉太 市公安局副局长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刘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薛永宏 市商务局局长
贾共卫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贾祥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万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邢宏伟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焦爱萍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杨存亮 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行长
雷全利 新乡海关关长
王华友 新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王学胜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思江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郑援越 红旗区政府区长
牛晓辉 牧野区政府区长
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薛永宏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