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物流业转型发展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冷链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新乡市快递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新乡市电商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新乡市冷链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会议要求,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流业转型发展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6号)精神,推动我市冷链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链条完整、设施先进、标准健全、服务高效的冷链物流体系。培育3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冷链物流标杆企业,建成1~2个省级冷链资源交易平台和生鲜电商交易平台,打造1个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园区,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冷链物流网络。积极开通中亚、中欧班列货运业务,肉类、水果、冰鲜水产品、鲜活农产品等进出口比例显著提升。全市冷库总库容达到50万立方米,冷藏运输车保有量超过500辆,新增冷藏集装箱50个,末端生鲜快递柜加快推广。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
全面落实《河南省物流业转型发展规划(2018-2020年)》和《新乡市物流业转型发展规划(2018-2020年)》关于冷链物流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依托立体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区域功能分工和空间布局,实施冷链物流园区建设、城市低温配送中心建设、冷链共同配送、产地冷库建设、农产品配送直销平台、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冷链多式联运示范、冷链技术装备升级、冷链质量追溯和安全监管等重大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培育和引进重点企业
坚持企业带动,一手抓本地企业培育,一手抓外来企业引进,通过“两手抓”,培育和引进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大品牌的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引领产业加快发展。
扶持新乡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天鸿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宇鑫农贸有限公司、新乡市牧野区农产品冷藏储贸有限公司等冷链物流企业,在原有冷库基础上,高标准、高规格扩建新的冷库面积,完善冷链物流中心和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建设,改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培育食品、药品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扶持当地冷链设备生产和物流配送企业做大做强。
紧盯国内冷链物流企业前50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定向招商。支持国内外知名冷链设备和物流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兼并控股等方式,参与我市冷链项目投资和网络建设,引进国内外知名第三方冷链企业布局新乡,积极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鼓励生产企业、贸易批零企业、餐饮企业等将冷链物流业务剥离外包,推动专业化冷藏企业、第三方冷藏运输企业和末端配送企业发展壮大。联合中储智运集团公司,探索推进冷链无车承运人等业态试点工作。(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谋划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示范园区
建立全市冷链物流项目库,并在用地布局、审批、证照办理等方面予以倾斜。各县(市)、区要积极谋划储备重大项目,对入库项目严格筛选、动态调整、跟踪监测,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市发改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围绕重点产业和区域,建设冷链物流集中区和分拨配送中心。引导相关产业企业将冷链物流业务外包,形成设施完备、标准规范、管理科学、资源共享的专业冷链物流园区。支持河南现代公铁物流园、肉类、医药、果蔬生鲜冷链物流园等示范园区发展,推进多式联运物流中心和中亚国际货运班列项目建设,扩大冷藏集装箱业务,打造一批具备低温仓储、流通加工、交易展示、中转集散和分拨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冷链物流示范园区,建设一批具有加工、中转和分拨功能的现代化低温配送中心。
1.肉类冷链物流园区。以经开区为重点,围绕高金食品大型肉类加工企业建设肉类冷链物流体系,加强肉类屠宰后排酸、预冷等低温初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建设肉类加工配送中心,构建覆盖全市及豫北地区的肉类食品运输网、城配网和信息网。(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食药监局、农牧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医药冷链物流园区。以高新区为重点,围绕华兰生物、海华医药、国药新乡等医药企业,建设医药冷链物流体系。推动医药物流企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协同配合,强化药品冷链物流配送全程动态监管,实现药品质量可控、可追溯。(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食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果蔬生鲜冷链物流园区。以牧野区为重点,围绕新乡牧绿蔬菜批发市场、中农联新乡农特产品批发市场和鲜之达温控供应链产业基地,建设果蔬生鲜食品展示和交易中心,打造城市群生鲜食品生产性服务平台。加快产地农批市场和低温储藏保鲜设施建设,建设服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贸连锁企业等,具备集中采购、低温加工、跨区域配送能力的果蔬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和中转保鲜库。积极与果蔬产地对接,在果蔬运输环节推广全程温控技术,建立面向销售终端的一体化冷链物流快速调配体系。(牧野区政府,市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食药监局、农牧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冷链物流综合园区。以卫滨区为重点,围绕新乡市宇鑫农贸市场,扩大冷藏、冷冻以及保鲜库建设,增加城市冷藏配送车辆数量,打造水果、蔬菜、水产、禽蛋、粮油、干鲜调料等多元素融合,集仓储和物流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冷链物流园区。(卫滨区政府,市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食药监局、农牧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冷链装备制造园区。支持冷链装备智能化发展,培育河南新飞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冷链装备供应企业,开展技术革新,运用传感器、过程控制芯片、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导航定位等物联网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产品远程数据交互和控制。扩大产能,进一步研发适合肉类、果蔬、疫苗等不同类别的冷冻或冷藏车辆,提升专业化、轻量化、绿色化冷藏运输车辆的市场投放量。吸引国内外知名冷链装备企业进驻,打造在中原地区有较大影响力的冷链装备制造园区。(市工信委、发改委、商务局,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和完善平台建设
1.建设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 冷链物流”,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信息整合,推动建设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冷链信息平台。统筹我市科研院所信息、人才、技术创新优势及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商品、冷库、冷藏运输车辆等资源,利用智慧物联网为我市冷链物流产业提供技术支持和系统方案设计,建设集信息发布、在线交易、全程温控、车辆跟踪、产品溯源等功能于一体的冷链物流信息平台。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重点支持建设以肉类为主的高金食品,以果蔬为主的牧绿、宇鑫等大型生鲜电商平台,支持中国电科22所建设以智慧物联网系统为主的冷链物流产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市工信委、发改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食药监局、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农产品配送直销平台。支持食品加工企业、农批市场与城市配送企业加强协作,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冷链产品配送直销平台。推动生鲜电商交易平台、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快递企业加强合作,建设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农产品配送直销平台。支持本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借助全国知名大型电商平台,拓展生鲜农产品销售渠道。建设一批大型城市生鲜农产品直供中心,构建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的配送直销平台。(市农牧局、发改委、邮政管理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食药监局、工信委、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农产品新鲜直供工程,打通链条环节
借助冷链物流技术和电商平台,减少鲜活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培育本土特色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鲜活农产品跨境贸易,鼓励开展鲜活花卉、中药材、金银花、树莓、原阳大米等特色农产品跨境贸易,培育全国性农产品跨境贸易龙头企业。(市商务局、发改委、农牧局、新乡海关、新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农产品原产地直采直销。支持发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电商 冷链物流 智能菜柜”等生鲜农产品零售模式,建设城市大型生鲜农产品直供中心,打造以“生鲜直通车”“蔬菜大篷车”为标识的生鲜配送物流体系,培育2家以上生鲜品直销配送企业。(市商务局、发改委、农牧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建设。加快新建一批产地冷藏冷冻初加工储存设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粮食、果蔬、水产品、中药材等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具有产地预冷、分拣加工设施的冷藏保鲜气调冷库,配置封闭式站台的低温库和具有恒定温湿度的冷库。(市商务局、发改委、食药监局、农牧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依托生产加工基地,抓好“最先一公里”肉类、果蔬、医药等基地建设和预冷设施建设;依托冷链物流企业,抓好中间环节的冷藏、冷运设施建设;依托商超、连锁餐饮等终端用户,抓好“最后一公里”冷链配送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冷链物流生产-中转-配送全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标准化、信息化、全程监管等建设,建立生产、中转、储存和配送一体化冷链物流快速调配体系,推动供货、运输、配送终端上、中、下游的无缝衔接,形成“干线运输 神经末梢”的冷链共同配送网络。(市商务局、发改委、农牧局、邮政管理局、工信委、交通运输局、食药监局、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各县(市)、区建设下游城市智慧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建设冷链自提柜、储藏柜等终端配送设施。加强县乡冷链设施供给,在重点农贸市场建设一批标准化冷链储配中心。(市商务局、发改委、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和发展运营模式
发展城市冷链共同配送。鼓励生鲜农产品经营主体加强与配送、快递等企业合作,支持企业开展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冷链共同配送服务。发展“冷链配送 连锁零售”“生鲜电商 冷链宅配”“中央厨房 食材宅配”“生产基地 电商 冷链快递 智能菜柜”等新型业态模式。(市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农牧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食药监局、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冷链联盟计划。鼓励上下游企业加强冷链物流战略合作,加快建立一批贯通产业链上下游和同行业企业间的“冷链联盟”,建立健全冷链联盟组织体系和会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联盟内企业精细分工、流程再造,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市发改委、工信委、邮政管理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多式联运新模式。支持物流园实施“一干三支”公铁海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扩大冷藏集装箱甩挂运输公铁联运规模。逐步完善多式联运场站设施建设,构建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建设多式联运信息平台,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模式,开展冷链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工信委、邮政管理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和引进高端人才
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设置现代物流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大冷链物流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力度。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模式,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学校合作建设冷链人才实训基地,扩大现代物流实用型人才培养规模。依托新乡“牧野英才”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冷链物流专家库,支持冷链物流管理人才列入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计划,纳入全市“招商引智”工作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商务局、各驻新高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健全和执行标准体系
依托河南省制定和推广的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按照国际化标准建设冷库和配套相关设施,全面推广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和600mm×400mm包装基础模数,促进包装箱、托盘、周转箱、集装箱等上下游设施设备的标准化,逐步健全全市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制定和推行冷链物流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接受监督,树立全国性行业标杆。在肉类、果蔬生鲜、医药等领域每年各选择1家以上试点示范企业开展对标、达标工作,严格执行冷链物流技术要求和规范,强化标准制定、执行和监管的衔接。鼓励行业组织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质量达标测评和监督检查。(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质监局、食药监局、工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冷链物流业重大事项会商协调机制,下设市物流业发展办公室,统筹实施全市冷链物流业相关规划、重大政策和推进企业发展,加强对冷链物流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自媒体等新媒体加大冷链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与冷链关联的认知度,转变消费者理念,营造冷链物流发展良好氛围。(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邮政管理局、文广新局、各驻新媒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和河南省物流业发展各项扶持政策,针对冷链物流转型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和瓶颈制约,制定完善财税、金融、土地、环保、价格、运输通行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统筹整合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利用产业发展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冷链物流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结合“一招四引”相关优惠政策,实现全市冷链物流招商引资、引智、引金、引企联动发展,引进一批境内外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和相关专业人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公安局、规划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项目建设。按照省市联动、部门协同、动态调整、滚动实施的原则,建立市级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各类扶持资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优先支持,对谋划的重点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实行联审联批联建制度,加强项目督导,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和工作台账,强化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食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运行监测、标准制定和宣传推广、职业培训、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共同推动物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商务局、相关行业协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冷链监控体系,强制冷链物流及其相关配套服务企业遵守行业规范,执行行业标准,严肃行业纪律,形成部门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齐抓共管的管控态势。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专项督查,确保冷链物流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市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统计监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冷链物流信息平台作用,建立冷链物流行业统计制度,研究制订冷链物流行业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行业数据收集、分析、发布等基础工作。开展冷链物流统计监测,及时通报重点产品运营状况,为科学判断行业状况、预测发展态势、指导企业经营决策和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政策提供依据。(市统计局、发改委、商务局、相关行业协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新乡市快递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会议要求,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流业转型发展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6号)精神,大力发展快递物流业,进一步推动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方案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快递物流业发展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总体规模位居全省前列
全市快递业务量、业务收入规模稳步扩大,业务量达到1.4亿件,年均增长50%以上;业务收入达到13.2亿元,年均增长38%以上。全市建成日处理能力100万件以上的快递(电商)物流示范园区;建成9个校园快递综合服务中心、600组智能快件箱、120个社区快递综合服务站点、120个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1800个快递物流农村公共取送点;行业新增人员2000人以上。
(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快递服务满意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全国61个重点城市间的快件实现48小时投递,省内县级以上城市24小时投递,快递物流服务网点覆盖全部乡镇,行政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快递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和投诉率明显降低。快递物流企业员工素质、管理能力、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形成多品种、差异化、个性化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行业发展初步实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
(三)竞争实力明显增强
积极引导快递企业加快自身转型升级、提高竞争实力。力争2020年,全市年业务收入0.5~1亿的骨干网络企业达到6个。全市快递基础网络布局合理,快递运转高效,覆盖全市城乡的快递物流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快递物流综合竞争实力明显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按照“一支撑、多节点、全覆盖”的快递物流转型发展空间布局,编制全市快递物流业发展规划。各县(市)、区要编制相应的《快递物流业发展规划(2018-2020)》,做好与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现代制造业、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等专项规划衔接;将快递物流处理中心、快递物流园区、快递物流服务网点、快递综合服务站、智能快件箱等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纳入相应规划,布局符合各地实际的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市发改委、工信委、国土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引进骨干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快件处理中心、电商园区、研发基地、仓储配送中心、呼叫中心、结算中心等。支持我市快递物流企业建设电商园区、智能化分拨中心、生鲜冷库、城市综合配送中心,通过提升服务、优化网络、整合资源,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引导快递物流企业拓展快运、资金融通、保险、租赁、报关等业务领域,不断向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城市末端配送、即时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金融、第三方物流平台转型,形成多元化业务结构。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构建智慧物流体系,采用云仓储、智能分拣系统、路径优化技术提高管理水平。鼓励快递物流企业与车辆租赁、劳务派遣、末端派送等专业第三方企业合作,降低经营成本,逐步实现轻资产运营,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市科技局、商务局、工信委、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加快快递物流园区建设
按照《河南省快递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支持市区建设1个日处理能力100万件以上的快递物流专业园区,吸引骨干快递物流企业入驻,形成服务本地、辐射周边的区域性快件中转分拨中心;支持各县(市)在交通便捷的区域建设日处理能力20万件以上的快件处理中心(配送中心),引导快递物流企业集聚。(市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年底完成)
(四)发展冷链快递物流
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发展冷链业务,鼓励建设冷库、购置冷藏车辆、完善冷链末端网络。推动快递物流企业开展生鲜农产品寄递业务,建设农产品冷藏保鲜库,提供专业化包装、仓储、运输服务。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开放末端营业网点,配备冷藏车、冷藏柜等设备,参与冷链城市共同配送。(市农牧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规范快递车辆通行
引导企业推广新能源汽车、电动三轮车等运输工具。推动快递企业使用电动货车派送城市快件,鼓励快件长途运输采用甩挂运输方式;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依法规范快递物流货运车辆、电动车市内通行。(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城市配送体系
加快完善城市快递网络体系,建设城市配送中心,规划布局标准化经营场所,改造城市末端服务网点。结合社区商业服务中心,规划布局一批统一规范的标准化快递经营场所,承担业务接待、代收代投、快件暂存、停车装卸等功能。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商业区、校区提供智能快件箱投放基本条件或快件收派场所,为快递投递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提供便利。鼓励新建小区配备专门快递服务用房。 鼓励依托便利店建设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末端配送模式创新,引导快递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共同配送。积极推动快递进高校规范经营,协调各高校在经营场所、用电、车辆通行、智能快递箱放置等方面给快递或第三方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注,全面提升高校园区快递服务质量和水平。(市教育局、住建委、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七)推动快递下乡工程
加快完善农村快递物流网络体系,推动建设县级处理中心、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农村公共取送点。结合乡镇集贸市场,规划布局一批统一规范的快递综合服务站,搭载电子商务、农资销售、农技推广、农产品储存包装等惠农业务。积极探索县域以下快递物流共同派送,缩短县乡货物运输时效;鼓励农村客运班线搭载快件,实现全市“快递下乡”运输专线全覆盖;鼓励快递物流服务深入田间地头,打通生鲜农产品外销“最初100米”;结合农产品保鲜需求,通过冷链快递或“运输 落地配”直连产需两端。发挥邮政网络优势,依托乡镇邮政支局(所)、村邮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邮政便民服务平台。供销合作社要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探索构建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商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八)加强行业融合发展
支持快递物流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入厂物流,嵌入制造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实现信息共享、流程对接、服务定制,深度融入制造业产业链;支持快递物流与服务业合作,开展快递 大数据、快递 金融、快递 O2O等业态模式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分享经济和体验经济发展;引导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为电商企业提供采购、运输、仓储、配送、报关、金融、保险等一体化服务;推动快递物流企业构建农产品销售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现代农业生产模式,为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定制化服务,打通农产品外销渠道。(市发改委、工信委、农牧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规划实施进度
加强规划实施,出台配套措施,督促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及时优化规划内容,提出系统的应对措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地要筛选、上报快件处理中心等建设项目,形成全市快递物流业重点工程项目库。(市发改委、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统筹整合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利用产业发展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快递物流业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加强行业人才培养
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开展安全、应急、电子商务等培训,提升快递物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与相关院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支持相关院校开设快递物流专业,为快递物流企业输送专业人才;督促落实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市教育局、人社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强化行业安全监管
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快递安全监管“绿盾”工程,督促快递物流企业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三项安全制度。大力推广实名收寄信息系统;严格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推动市、县两级快递企业处理中心配备安检机,督促做好出港快件过机安检;完善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通过寄递渠道运输禁寄物品等违法行为。(市公安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精简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推进快递领域工商登记“一照多址”改革。严格落实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脱钩政策。探索对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建立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完善快递物流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开展快递物流统计监测,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市工商局、统计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新乡市电商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会议要求,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流业转型发展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6号)精神,推动电商物流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布局完善、结构优化、功能强大、运作高效、服务优质”的电商物流体系。培育1家以上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商物流综合平台、3个以上大型电商物流产业园,每个校园建立2个快递综合服务站。全市建成200个社区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站点、500个农村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点。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电商物流网络布局
1.加快布局覆盖全市的电商物流网络。紧紧抓住郑新融合有利契机,发挥我市的区位交通、产业基础、市场空间等优势,强化区域集散分拨和物流配送功能,推动我市全面建设区域电商物流节点城市,实现与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功能互补、错位发展。加快发展各具特色的电商物流产业,升级改造一批专业配送中心,强化对电商企业的采购、集货、分拣、储存、分拨、信息处理等一体化服务功能。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建设综合型物流分拨中心,完善干线运输和城市配送的有效衔接,重点推进经开区黑蜘蛛-产业互联网生态平台项目等。2018年培育建设1个大型物流产业园、3个电商物流分拨中心,2020年建设3个大型电商物流产业园、6~10个电商分拨中心。(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电商物流末端配送网点。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快递企业、连锁超市和物业公司、社区服务组织合作,在中心商业区、办公区、高校、社区、医院等建设一批末端配送网点,推行网订店取、店内寄件。加强末端配送服务设施和场所建设,推广应用公用型智能快件箱,提升末端配送效率,开展电商进社区创建工作,推进校园电商物流服务站建设。到2020年,逐步建设一批校园快递综合服务站,200个社区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市商务局、发改委、住建委、教育局、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电商物流标准化建设
加快电商物流技术、装备、作业流程、信息交换、服务规范等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重点完善包装、托盘、周转箱、物品编码标准,加快制定快递服务与网络零售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围绕托盘标准化及其循环共用,以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大型商贸连锁企业、快速消费品生产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托盘租赁服务企业为主体,上下游联动推进电子商务物流标准化。推广电商物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SB/T11132-2015)、《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实施,引导企业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加快开展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工作。到2020年,逐步建立区域性托盘循环共用系统。探索制定电商物流地方标准和经营行为规范,支持重点企业、协会、科研院所参与标准化工作,建立电商物流服务网点甄选标准和服务评价体系,实施红黑榜公告制度。(市质监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电商物流信息化建设
支持建设电商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建立深度感知的仓储管理信息系统、高效便捷的末端配送网络系统、科学有序的物流分拨调配系统,拓展撮合、交易、融资、保险、支付、诚信、全程监控、技术支持等服务功能,提高辐射能力,形成若干具有整合国内国际物流资源的电商物流平台。(市商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工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电商物流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大力推行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动实现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公务车辆ETC全覆盖,全面提升车辆通行效率。通过搭载物流末端网点备案登记电子地图系统、物流末端网点收投终端系统、数据信息采集交换系统、快递车辆GPS系统、收寄验视信息监管系统及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衔接用户、电商、物流等各环节,实现多方信息汇总共享。(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安局、邮政管理局、工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物流
支持建设跨境电商物流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新乡)片区,利用毗邻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郑州航空港优势,加强郑新物流间的合作与承接,完善物流通道、园区、口岸等基础设施。支持跨境电商货代、报送等服务本地化,建设跨境电商物流大数据中心,鼓励政府公共平台、电商平台和电商物流平台等各类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积极引导制造业转型跨境贸易,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外重点市场建立产品展示中心、分拨中心、销售网点、海外仓等营销配送网络,提升跨境电商本土化服务水平,大力拓展跨境电商B2B、B2B2C进出口业务。健全功能性口岸体系,探索创新“大通关”协作机制,为电商物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口岸优势向物流优势转化。依托河南现代公铁物流园作为河南省第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专业园区平台优势,结合即将开行的中亚国际班列,支持经开区建设新乡市保税物流中心,打造电商 仓储 物流 展示中心为一体的国际多式联运综合服务园区。力争到2020年,培育建设1个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商物流综合平台。(市商务局、发改委、国税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新乡海关、新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乡车务段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进农村电商物流
扩大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覆盖面,推动邮政、供销、交通、快递等相关农村电商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市场化合作,提升改造一批农村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网点,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鼓励菜鸟、京东、苏宁、河南邮政速递、“四通一达”等建设农村电商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合理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构建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培育改造新型农村电商物流主体,利用供销、邮政等现有物流渠道,支持供销社、客(货)运站、农家店、村邮站、邮政便民服务网点等平台,开展电商物流服务,构建“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市委农办、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电商物流创新工程
依托我市各大中专院校资源,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院校为支撑的电商物流人才培养体系。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建立集教学、实习、就业、创业于一体的电商物流实训平台,拓展电商物流实用人才培养。争取到2020年,建设2~3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才实训平台。大力引进中、高级电商物流团队和人才,推动电商物流企业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市教育局、人社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电商物流业重大事项会商协调机制,下设市物流业发展办公室,统筹实施全市电商物流业相关规划、重大政策和推进企业发展,加强对电商物流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二)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和河南省物流业发展各项扶持政策,针对电商物流转型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和瓶颈制约,制定完善财税、金融、用地、环保、价格、运输通行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统筹整合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利用产业发展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电商物流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公安局、规划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电子商务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完善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相关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在行业自律、产业研究、标准宣贯、统计监测、人员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市工商局、发改委、商务局、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发展环境。深化相关领域改革,简化物流企业行政审批和营业网点审批(备案)手续,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放宽注册登记条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推动电子发票与电子商务税务管理的衔接。鼓励电子商务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学习先进地市经验和办法,推动全市物流业健康发展。(市国税局、工商局、地税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统计监测制度。在国家现行电子商务相关调查制度基础上,研究建立电子商务物流统计制度,创新调查方法,通过依托相关社会团体开展内部统计调查等方式,加强行业数据收集、分析、发布等工作,及时通报重点企业、区域运营状况,预测发展态势,为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市统计局、发改委、商务局、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