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平原示范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按照《新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新法治政府领办〔2018〕5号)要求,现将我委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21日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动我委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根据《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新法治政府领办〔2018〕5号)要求,结合我委2018年度法制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治政府和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经过多年持续推进,已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委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效改善。2018年,我委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执法制度,落实执法规范,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努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任务 

(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今年是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的第一年,国家发改委有6项职责划出,1项职责并入;自2017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继进行了修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以及机构改革情况,由行政事项服务科牵头,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凡是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一律不予申请执法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法规科每季度向法制办报备我委行政执法人员调整情况,做好执法培训考试,执法证的申领、换发、注销工作,并每年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员进行清理。二是明确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为对象,按照要求,做好培育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工作,争取成功创评第二批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三是认真落实《河南省发展改革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确保行政处罚案件裁量零违法。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认真执行我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双公示”制度。凡我委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均需进行法制审核,并自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凡我委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各科室(单位)在作出之日起7日内在信用中国(河南新乡)网上进行公示。二是健全我委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法规科牵头组织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于10月底前编制完成我委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三是及时统计我委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情况。

(四)落实责任追究。出台我委行政问责实施办法,修订完善我委投诉举报制度并建立台账,实现责任追究常态化,加大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有关执法科室(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工作任务表和我委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我委201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任务目标的科室责任分工(附件)。各有关科室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事项,固化已经取得的成果,完善已见成效的做法,强化相对薄弱的环节,梳理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推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稳固发展。

    (联系人:李晨云  电话:0373-3696695) 

 

附件: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任务表(2018年度)         

    


附  件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任务表

(2018年度)

序号

任务事项

报送的材料(PDF格式的正式文件、相关图片和信息报道)

完成时限

责任科室  (机构)

一

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我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方案

5月底

法规科

二

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调整后的权责清单

日常工作

行政事项服务科牵头,各行政执法科室(机构)配合

三

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员进行清理

日常工作

法规科

做好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培育工作

10月底前

价监局、法规科

四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组织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10月底

法规科牵头,各行政执法科室(机构)配合

编制我委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及审查工作

日常工作

法规科、各行政执法科室(机构)

做好双公示工作

日常工作

各行政执法科室(机构)

统计本部门行政执法情况

12月底

法规科牵头,各行政执法科室(机构)配合

五

落实责任追究

出台行政问责实施办法

6月底

法规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投诉举报台帐

日常工作

法规科

报送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报告

11月底

法规科、各行政执法科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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