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冯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18〕149号、150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冯晖(女)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姜曦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挂职期二年)。
免去:
冯晖(女)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18年8月2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18〕149号、150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冯晖(女)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姜曦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挂职期二年)。
免去:
冯晖(女)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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