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区污雨水分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城区污雨水分流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新乡市城区污雨水分流改造实施方案
为解决市区污雨水分流不彻底,雨天城区泵站排涝污染河道问题,结合我市新、老城区排水管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污雨水分流改造、雨水末端截污,管道、泵站前池清淤和进一步完善更新排水系统,力争下年度汛期城区污水不严重污染河道,经过3年改造实现污雨水基本分流。
新城区(牧野大道以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主要污雨水混流点分流改造;2019年6月底前完成可实施小区、街巷、商铺、居民等污雨混流点分流改造;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污雨水分流改造。
老城区(牧野大道以西),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2019年6月底前完成市政道路主要污雨水混流点分流改造,对可实施的小区、街巷、商铺、居民等污雨混流点进行分流改造;2019年7月至2021年12月底前结合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整治,基本完成污雨分流改造任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新乡市污雨分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各辖区政府、市财政、规划、发改、环保、住建、国土、文广、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委主任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污雨分流改造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与考核。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污雨水混流改造。各辖区对所有小区(含城中村)、背街小巷、商铺、企事业单位等污雨混流情况进行排查,编制改造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对实施改造的污雨水分流工程,明确改造任务和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高新区
责任人:冯利霞、刘宏锋、牛晓辉、郭培山
完成时限:新城区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污雨水混流点排查、编制改造方案,12月31日前完成主要污雨水混流点分流改造,2019年6月底前对可实施的小区、街巷、商铺、居民等污雨混流点进行分流改造;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污雨水分流改造。
老城区2018年8月31日完成混流点排查、编制改造方案,2019年6月底前完成可实施小区、街巷、商铺、居民等污雨混流点改造;2019年7月至2021年12月底前结合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整治,完成污雨分流改造任务。
(二)市政排水设施改造。对市政管道污雨水混流点实施分流;进行管道和泵站前池清淤。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
责任人:吴毅强、田子超、荆汝大、张文慧、牛守军
完成时限:新城区2018年7月10日前完成市政管网混流点排查、编制方案,12月31日前完成市政管网主要污雨水混流点改造和清淤,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污雨水混流点改造和清淤;老城区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市政管网混流点排查及改造方案,2019年6月底前完成市政管网主要污雨混流点改造,2021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老城区市政管网混流点改造。
(三)实施雨水管道末端截污。在雨水泵站进水末端实施截污工程建设,平时将分流不彻底的污水抽排至市政污水管道,汛期拦截初期雨水及少量分流不彻底的污水,力争下年度汛期城区污水不严重污染河道。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
责任人:吴毅强、田子超、荆汝大、张文慧、牛守军
完成时限:新城区2019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雨水泵站末端截污工程建设;老城区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雨水泵站末端截污工程建设。
(四)对污水直排雨水管道的公厕进行排查,改造接入市政污水管道。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人:唐有启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完成方案编制;2019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污雨混流是导致我市汛期河道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也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检查组督导反馈的主要问题之一,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形象,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各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污雨分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专门班子、制定专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相关工作。
(二)倒排时间,确保按期完成。城区污雨分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年度改造计划时,要做到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将污雨分流改造工程与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整治改造等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工程实施的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等阶段倒排时间节点,强化推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污雨分流改造工作。
(三)严格督导,加大推进力度。各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将项目建设和工作任务分解到年度、季度、月份,每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市污雨分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污雨分流改造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察督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克难。各辖区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积极筹措污雨分流改造资金;市住建部门要加快推进市政污雨水管网、处理设施改造建设;市规划部门要对污雨分流改造加快项目规划审批;市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治理的监督和核查,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要严管重罚;城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引导教育工作,杜绝将路边落叶、垃圾清扫至下水道等情况的发生;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上下联动,克难攻坚,建立城区污雨分流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汛期城区污水基本不入河道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