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朱喆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决定

索 引 号:G0001/2019-0008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新政文[2019]64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9-11-15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朱喆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9年4月30日,新乡县公安局古固寨派出所民警朱喆,在出警时勇斗歹徒,其背部和下颚被刺伤后,仍毫不畏惧、勇敢搏斗,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制服,直至增援民警到达后,朱喆同志才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检查,其背部伤口长达12公分,背部和下颚两处伤口共缝合52针。

  朱喆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勇斗歹徒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予以充分肯定,并要求大力表彰奖励,在全市宣传学习。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给予朱喆同志记二等功奖励。

  希望该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牢记职责使命,锐意奋发进取,为我市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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