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G0001/2019-0007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新政办[2019]35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9-11-15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
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新乡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体艺厅〔2017〕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的函》(教体艺厅函〔2018〕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校园足球发展纳入全市教育和社会发展规划,突出足球特色,不断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建设校园足球特色文化,贯通足球后备人才成长通道,完善校园足球4级联赛体系,基本形成教育主导推进、体育专业指导、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广泛参与、社会资源支持的校园足球发展新格局,实现全市校园足球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到2021年,建成2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2个“满天星”训练营、200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00所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60所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全市在校学生足球人数年保有量增至20万人,将我市打造成一流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校园足球推广普及

  加大国家、省、市三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力度,力争用3年时间,各县(市)、区分别创建不少于8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总数达到200所。下移足球普及重心,积极将足球运动向幼儿园延伸,各县(市)、区分别创建不少于5所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全市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总数达到60所。制定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准入、退出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在国家、省对校园足球支持资金基础上,每年分别为每所国家级、省级、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提供一定的专项发展资金,用于聘请教练员、足球教师培训、对外赛事交流、组织各类训练等。在评选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时,加大对校园足球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县(市)、区的扶持力度,实现校园足球县域均衡发展。坚持推广普及和提高质量并重,建立健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校园足球“特色校 国际足球教育学院 试点县(区) 试验区 ‘满天星’训练营”五位一体发展格局。

  (二)深化校园足球教学改革

  1.健全教学训练体系。加强校园足球理论与实践研究,创新校园足球教学模式和课程设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使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指南》统编教材,积极推进符合体育教学规律、足球运动规律的多样化足球教学模式。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各班级每周至少开设1节足球课,其他中小学校每学年足球课程应不少于20课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足球课时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采取单位购买、社会捐助、学生自带等多种途径,为每个学生配备一个足球,确保每天开展1次足球大课间活动。

  2.加强校园足球科研。聘请驻新高校、体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思想政治好、业务素质精、奉献精神强的足球专业人员,成立新乡市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全市校园足球发展提供宏观规划和专业指导。研究制定全市校园足球技能分级标准,探索建立校园足球运动员考级制度。组织各类学校、足球俱乐部、青少年足球培训机构和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校园足球教学训练方法、技战术体系和器材研究,不断提高校园足球科学化水平。

  3.提高足球教学质量。按照国家校园足球教学有关要求,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开发、设计适合各年级学生特点的校园足球课程和教材,不断提高校园足球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学校与有资质的青训俱乐部联合开展校园足球教学和训练,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引进国外俱乐部训练资源和教学体系,逐步提升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的运动技能和竞技水平。对进入学校的各类青训俱乐部,各级校足办和足协要进行备案登记,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教学行为。

  (三)完善校园足球竞赛机制

  1.扩大校园足球竞赛覆盖面。建立贯通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个层级的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机制,实现与国家、省校园足球竞技竞赛和人才培养制度的有效衔接。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要定期开展趣味性、娱乐性的足球活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组建班级、年级和学校足球队,积极参加“校长杯”“县(区)长杯”“市长杯”等各级别、各层次的足球竞赛活动。班级较少的农村学校,可以由乡镇中心校组织,以乡镇为单位或划片组织开展班级足球联赛。各县(市)、区每年要组织一次“县(区)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并选拔高水平代表队参加“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与省内外高水平球队和专业机构的对接合作,组织球队参加国内外校园足球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竞技水平。

  2.规范校园足球竞赛活动。完善校园足球竞赛各项制度,制定新乡市青少年足球俱乐部管理规程,加强对校园足球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运动队的管理,使足球成为青少年学生体验、适应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竞赛机制,提倡公平竞赛、安全竞赛、文明竞赛,对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竞赛环境。规范青少年球迷观赛行为,引导学生遵纪守法,确保校园足球竞赛活动有序开展。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多措并举配齐足球教师。加快教师队伍结构调整,落实专职体育教师配备要求,采取定向招聘、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配齐足球专业教师。创新用人机制,制定配套政策,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到高校直接招聘足球专业毕业生、招聘专业运动队退役运动员等办法引进足球专业人才,加强校园足球师资力量。鼓励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和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担任兼职足球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体艺〔2017〕7号)要求,鼓励足球专业教师以“走教”方式到农村及其他师资紧缺的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对深受学生喜爱并取得一定成绩的足球兼职教师给予奖励表彰。

  2.加强师资培训力度。建立校园足球教师培训制度,依托国内高校或专业机构,分期分批对1500名市、县两级中小学体育教师进行足球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新乡市校园足球初级指导教师证书,以满足全市普及足球教学的需要。市体育局、市足协每年要培训50名D级教练员,确保每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至少有一名持有等级教练员证书的体育教师。市教育局每年要培训300名专业足球裁判人员,以满足市、县两级开展足球比赛的需要。同时,分层次、分级别对全市现有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进行升级培训,组织开展足球教师基本功比赛,进一步提高全市足球教师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构建一体化推进体系

  1.强化足球教育创新示范。充分发挥河南师范大学与国外有关足球组织合作办学的优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力支持河南师范大学与卫辉市政府合作共建河南师范大学国际足球教育学院暨新乡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教育创新示范园区,努力形成国内与国外资源共享、校园培训与专业青训紧密结合、学生素养提高与师资水平提升一体化推进的校园足球教育工作新格局。

  2.加强试点单位建设。鼓励各县(市)、区积极争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争取到2021年全市成功创建2个以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积极争创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在市区建设4个优秀足球后备人才培训基地,提升培训基地保障水平,配备高水平教练员、专业训练场地和器材,建设运动员宿舍、餐厅、澡堂等生活配套设施,实现“学、训、住”三集中。

  3.严格足球运动员管理。市校足办、市足协要联合制定新乡市校园足球运动员管理办法,建立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制度,促进校园足球运动员合理有序流动。依托全市学生注册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后备人才管理平台,全面实时掌握足球运动员的个人信息、身体素质、技能水平、参赛情况等信息,定期对有关数据进行研究分析,为我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六)健全校园足球激励机制

  积极拓宽足球人才培养渠道,制定有利于足球人才成长的足球特长生招生政策,将小学、初中和高中足球特长生招生计划单列,允许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根据招生需求,单独招收足球特长生,为有足球天赋的学生提供成长成才平台。建立足球教师奖励制度,鼓励教师长期从事足球教学,教师组织课外足球活动或课余足球训练要折算成课时计入工作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对参加各级校园足球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教练员和运动员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制定新乡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评估标准和考核办法,将校园足球工作列入学校体育督导指标体系,定期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进行督导考评。对校园足球活动开展不积极、考核不达标的学校责令限时整改或予以摘牌,对校园足球活动普及面广、成效显著的学校给予奖励。

  (七)打造校园足球特色文化

  充分发挥足球文化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足球文化阵地建设,丰富足球文化内涵,积极开展各类校园足球文化活动。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各学校组建学生足球社团和“足球宝贝”啦啦队,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足球夏(冬)令营,举办校园足球文化节、校园足球明星评选、足球名人进校园等主题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举行校园足球颁奖典礼。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校报校刊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校园足球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校园足球文化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新乡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和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指导校园足球推广普及、教学改革、竞赛活动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工作合力。教育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做好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规划建设、指导管理、督导评价等工作;体育部门和足球协会要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对校园足球的技术指导、专业支持和服务保障;编制和人社部门要对足球教练员编制、岗位设置和招聘工作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推动校园足球工作的相关支持政策,并提供经费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校园足球场地;发改、住建部门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校园足球活动,加快校园足球场地设施建设。

  (三)加大经费投入。将校园足球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市、县两级校园足球活动经费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使用校园足球专项资金,为足球特色校聘请教练、组织教学、教师培训、联赛运行、交流比赛、文化宣传、补充器材、荣誉奖励等工作提供保障。同时,要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支持,通过各级比赛冠名、联络赛事合作伙伴和赞助商等方式,筹备设立校园足球发展基金,提高校园足球自我发展能力。

  (四)优化场地建设。把校园足球运动场地建设纳入市、县两级校园改造和建设规划,实施校园运动场地改造计划,严格按照国家校园足球场地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到2021年全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全部配备标准足球运动场地,为开展校园足球运动提供条件。充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逐步将校园周边空地、公园社区现有空地改造成符合青少年足球基本训练要求的笼式足球场地,建立体育场地设施共享机制,推动校内外足球运动场地资源共享。

  (五)加强安全保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提高校园足球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学生足球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学生体育运动伤害险的办法,建立学生运动意外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对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运动活动安全予以保障。

  附件:新乡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新乡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登喜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瑞霞 市政府副市长

  王占波 市政府副市长

  岳杰勇 河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成 员:杨 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 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才忠 市委编办主任

  徐鹏亮 共青团新乡市委书记

  张文慧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修国 市教育局局长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王学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牛守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毅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威 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局长

  许毅明 市体育局局长

  范士富 卫辉市政府市长

  刘彦斌 辉县市政府市长

  聂长明 新乡县政府县长

  刘军伟 获嘉县政府县长

  王保明 原阳县政府县长

  李泽宙 延津县政府县长

  王献臣 封丘县政府县长

  顾崇豪 卫滨区政府区长

  刘宏锋 红旗区政府区长

  王开元 牧野区政府区长

  范文卿 凤泉区政府区长

  李海潮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王景书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杨洁平 原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张银付 河南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

  杨宝刚 河南师范大学基建处处长

  刘献国 河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李修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宋卫红同志、市体育局副调研员牛刚同志、河师大发规处处长张银付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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