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质监计发〔2013〕2号
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对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计量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在用计量标准的证后监管,规范计量检定行为,确保全市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更好地为提高产品质量服务,根据《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和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对全市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范围
取得我局颁发的计量标准证书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二、监督检查的依据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8
三、监督检查的组织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局计量科组织并抽调具有计量标准考评员资格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实施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组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四、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1.查看计量标准证书。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周期是否连贯,建标单位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2.查看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计量标准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配套设备齐全并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以上检定证书应周期连续,量值溯源符合国家规定。
3.查看开展检定工作的所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技术资料。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应是现行有效版本,技术资料齐全;
4.查看计量标准的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具有满足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
5.查看计量标准是否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配备2名以上获相应项目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人员。
6.查看计量标准的运行、维护制度。主要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运行制度应完善,并能够进行落实。
7.查看计量标准的运行情况记录。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其间核查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有相关记录。
8.查看检定工作质量。任意抽查一部分原始记录,对照相应的检定证书,查看证书和原始记录的符合性,机构是否按照检定规程要求开展检定工作和检定工作质量。
五、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时间从2013年4月起至7月底前结束,具体日期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此次监督检查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建标单位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市局派出的检查组做好检查工作。
2.各有关单位应对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8的要求,对相关记录、资料进行清理,并对标准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和改进,以迎接检查组检查。
3.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组的意见进行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市局将注消其计量标准,并依法严肃处理。
驻马店市质量是技术监督局
2013 年3 月26 日
主办: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
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3 年3 月26 日 印发
起 草说 明
一、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二、 《计量法》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三、《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四、《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8
7.5 计量标准的技术监督
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不定期对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进行监督抽查。抽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销其《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