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天中社区黑泥沟组实施城中村改造的批复

索 引 号: S0001-0204-2013-00002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3年10月1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天中社区黑泥沟组实施城中村改造的批复
文  号: 驻政文〔2013〕277 号 关 键 词:

 驿城区政府:

你区《关于天中社区黑泥沟组实施城中村改造的请示》(驿政文〔2012〕58 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将位于东至市烟草局家属院、西至村民小路中心线、南至滨江大道道路红线、北至练江大道道路红线,占地面积约 63.5 亩(具体位置和面积以控规为准)的天中社区黑泥沟组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同时,从项目的规整性出发,对项目区域内占地面积约 2.8 亩空地(具体位置、面积以控规和驿城区政府确认面积为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空地不享受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土地出让按现行土地出让政策执行。

你区负责组织对拟改造村庄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会同市土地储备部门与村(组)协商后,拟定城中村改造方案和土地储备方案,经村民(居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在村(组)予以公示,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后,享受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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